受本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调整影响,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方式调整,包括:
一、受影响的业务办理渠道
(一)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渠道的离退休、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两项业务自2023年3月20日17时起关闭。
(二)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络渠道(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app)的提前退休、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自2023年3月20日17时起关闭。
(三)到龄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仍可以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络渠道申请办理。
(四)上述受影响的业务办理渠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线下办理渠道不受影响。
二、相关业务线下办理渠道及材料
(一)办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前往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网点或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交申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2、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3、提前退休的,需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养老金核定表或养老金发放卡或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二)办理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前往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网点或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交申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2、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4、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但未封存的,还需提供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办理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前往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交申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2、《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