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沪公积金〔2024〕25号

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受托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

  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2024年5月1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如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2024年5月1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