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处室、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建督[2018]42号)要求,决定成立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中心党委书记 柳亚东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 李朝兴
成 员:归集管理处处长 盛 华
法规风管处处长 聂飞舟
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李奕辰
贷款管理处副处长 吴尤利
纪检审计处副处长 郁 鸣
互联网发展处副处长 刘 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奕辰兼任办公室主任,与执法监督处合署办公。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专项斗争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