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处室、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建督[2018]42号)要求,决定成立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中心党委书记       柳亚东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         李朝兴

  成  员:归集管理处处长     盛  华

  法规风管处处长     聂飞舟

  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李奕辰

  贷款管理处副处长   吴尤利

  纪检审计处副处长   郁  鸣

  互联网发展处副处长 刘  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奕辰兼任办公室主任,与执法监督处合署办公。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专项斗争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