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管理处更名的通知

各处室、各区(县)管理部:

  经研究决定,信息管理处更名为“运营核算和信息处”,运营核算和信息处职能如下: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汇划业务操作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业务系统及资金汇划系统;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和售后公房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建立完整的业务会计账套和运营核算体系;

  三、负责指导业务承办银行按照操作规定办理资金汇划及会计核算业务,并负责公积金自主核算系统建立后的各类明细和总账的记录与核算,业务信息与资金信息核对;

  四、负责对资金核算、资金汇划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分析,对操作流程设计中涉及的风险控制有效性进行检查及信息反馈;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账户审核,对会计核算及资金汇划业务操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六、负责疑难处理、特殊业务审批及信访事项承办;

  七、负责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和变更业务操作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业务系统;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流水处理、记账,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个人信息、个人明细账管理;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监控和各类业务信息综合统计分析;负责编写运行分析报告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十、负责信息共享与信息公开;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