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已于2019年6月4日裁定受理上海江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破产管理人,要求市公积金中心申报与该公司有关的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在公告发布30日之内前到市公积金中心徐汇区管理部(地址:肇嘉浜路608号底楼 )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