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提升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市公积金中心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建立公租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公租房租赁提取业务流程,全程实现职工足不出户在线申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前往业务网点申请,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着力提升承租职工办理业务的感受度、便捷度、满意度。公租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渠道将于10月15日正式开通。

  全程网上零跑动——承租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在线申请公租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查询办理进程,还可以通过短信及时接收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按月转入本人银行账户,无需承租职工多次往返。如承租职工需要一次性补充提取已支付公租房租赁费用或有其他情况需要在业务网点办理的,仍应按规定前往业务网点办理。

  简化要件零材料——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核对等方式压减承租职工在线填报信息项,仅需据实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即可,且无需额外提供纸质证明材料,不仅便利职工办理业务,还能进一步提升租赁信息的准确性。如承租职工按需前往业务网点办理的,也同步大幅简化公租房租赁合同、租赁发票等材料,除提供必要的申请信息外,仅需携带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材料。此外,按规定可使用电子证照的,申请人还可以提供电子证照代替。

  按需选择多方式——承租职工既可以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申请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在租赁合同期内按月自动支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前往线下业务网点一次性补充提取已支付的公租房租赁费用,从而提高提取业务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更好地满足承租职工个性化提取需求。

 

附件:

1、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业务流程的细则》的通知 

2、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业务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