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6月下旬开始,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进入执法抽查阶段。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市和区县总工会组建9个执法检查小组,对本市部分单位进行执法抽查。从已经抽查的情况看,多数单位能够依法开户和缴存,但仍发现一些单位存在不设立单位账户或者职工个人账户、不为所有职工缴存、不按时足额缴存等问题。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尚未填报自查表的单位,抓紧时间填写和提交自查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与现行规定不相符的,应当自行纠正,主动整改。